港際退件處理注意事項
來源:未知日期:2018-09-30 17:58:32 瀏覽:
1. 退件原因一般為無法發運;收件人地址不詳、錯誤;收件人未及時收取包裹;當地不允許進口;無法通過安檢;標簽粘貼不合格或破損等情況;
2. 退件需在退件導入后5個工作日內處理完畢;
3. 如5個工作日內未處理,流程狀態跳轉到已臨期狀態,已臨期狀態退件可保留2個工作日的處理時效,如2個工作日內未處理,退件將跳轉到已過期狀態。已過期狀態默認退件棄件處理。后續不再接受客戶處理意見;
4. 如港際操作部無法處理(余額不足等情況)駁回后,需客戶在5個工作日內再次回復處理意見。如客戶未能在5個工作日內處理,則退件跳轉到已過期狀態。已過期狀態默認退件棄件處理。后續不再接受客戶處理意見;
5. 退件類型為香港小包退件,德國小包退件,瑞士小包退件,新加坡小包退件,需收取50元/KG*重量(KG)的退件費,請確保賬戶余額足夠;
6. 周六日操作部不處理退件。周一至周五客戶提交處理意見后1個工作日內接受處理(下午提交處理意見將可能延遲至第二天)。要求分公司自提的,可在退件安排第二天或者第三天聯系分公司??爝f寄回單號,請在退件單詳情中查詢,退件寄回時間需參考快遞郵寄時效;
7. 如退件需撤回重新處理,請盡快聯系客服處理;
8. 退件做棄件銷毀處理,銷毀手續費收費標準是1元/KG。如需拆包查驗,拆包查驗費收費標準是5RMB/件。倉儲退件反架,需扣除空間資源、庫內保險,以及根據退件合格數量扣除Item資源。對超過2KG的倉儲退件,超出部分需要按1RMB/KG,不足1KG按1KG取整收費。以上費用將由系統自動扣費。